省总工会副主席胡同军说,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滥用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何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没有明确的界定,这给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提供了空间。近几年,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明显增多,涉及此类的信访案件也明显上升。多数涉访企业,在不符合“三性”特点的岗位上,仍然在继...
张女士与公司于前年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由她负责销售主管的工作。合同签订后,张女士按照公司的规定完成了前年的销售计划,但是由于市场原因,去年第二季度,张女士未能达到公司销售业绩的要求。于是,公司按照内部销售管理规定,认定张女士不能胜任现任的工作,将她调到客服部门从事客服工作。 对于公司的这一岗位调动,张女士表示不能同意。随后,公司书面通知张女士提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并没有向张女士...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判决某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5000元。 王某于2010年6月4日受聘于某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9月3日,双方补签了一份试用合同,期限自2010年6月至4月至2010年9月4日止。双方在试用合同中约定,王某试用期月薪为税前2000元。同年9月4日,公司以王某不胜任会计的岗位、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了她。 ...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八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案例1 出差时适逢双休日 案例:张女士是某家化妆品公司销售人员,负责公司产品的推广,所以经常出差在外。有一个月,张女士整月都在外地出差,双休日也不...
北京一网络通讯公司销售经理王先生因要求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销售奖金等共计近100万元,与公司打起官司。日前,因王先生未拿出有效证据,丰台法院仅判决公司支付王先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136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6769元,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 状告公司索赔百万 庭审中王先生诉称,2008年3月,他来到一网络通讯公司任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和...
重庆市清欠办不久前向全市发出通报,重庆巨宇建筑劳务公司在达飞·玖隆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在该项目中未尽到监管责任,引发了农民工恶意讨薪事件。因此决定对巨宇劳务公司、重庆八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巨宇劳务公司纳入“不良施工企业”名单。通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建委要加强监管,对影响稳定的行为要严管重罚,切实贯彻落实清欠、防欠工作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事件的发...
新华网沈阳11月29日专电(记者陈光明、王炳坤)眼下,正是各地公务员考试从面试到录用的关键时期。每年这个时候,总有“能人”四处放风、活动,以“包办工作”为名骗取巨额钱财。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几起就业诈骗案,提醒求职者远离托关系“包办工作”。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介绍了三起近期审理的就业诈骗案,其中两起涉案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2...
年底聚餐似乎成了企业或者机关单位的惯例。如果在此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张某在公司年底聚餐的过程中不慎摔伤,被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是张某所在公司对此认定不服,诉至上海市青浦区法院状告青浦区人保局,经层层分析,最终青浦法院维持了青浦区人保局对张某工伤的认定。 张某是某涂...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主观过错,而做出严重失职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其做出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严重失职”、“重大损失”等程度定性内容较难把握,这就有赖于单位规章制度的完善及HR人员对于失职事实的准确界定。 相关案例 王某为某电器公司的大区销售经理,已经在该公司工...